2020河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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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永清县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7名(4男3女),分配结合岗位需求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与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32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至2020年6月22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纹身。户籍不限,本地户籍优先;

4、学历水平:

化验人员4名(男1人,女3人)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保、化学、食品、医药专业,特殊情况下专业可放宽,但以上四类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采样人员3名(男),环保、化学专业,特殊情况下专业可放宽,但以上两类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5、热爱工作,有一定的办公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设备和日常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招聘公告于报名前在永清县电视台、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5天,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报名人员可下载《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一2020年6月26日。

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由本人签字)、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等电子扫描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以及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qhjjcz@163.com进行报名(咨询电话:18831601082),邮件主题以“姓名+手机号”命名,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接笔试考试通知后,自行到个人邮箱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8日上午9:00一11:00(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化时,以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考试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考试,如发现有替考着取消本次考试。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入围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5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4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顶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结束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示栏公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采样员月工资2800元人民币(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化验员月工资3800元人民币(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考核合格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六、招录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公开招录环保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次招录工作,处理招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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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2020年6月22日

原标题: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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