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盈利模式研习笔记2:佣金与分成

互联网盈利模式研习笔记2:佣金与分成

互联网的第二种常见盈利模式,是帮助客户达到某种目的,然后收取佣金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客户的收入中分成。

佣金和分成都不是互联网发明的名词,而是在整个商业社会中由来已久的概念。找律师打官司,官司打赢了,要付钱;找中介买房子,房子买到了,要付钱;想把生意做到外地,但是人生地不熟,找代理商帮忙,要把售卖产品得到的一部分钱分给代理商。这些都是已经形成的商业秩序,而这些商业秩序在互联网行业被沿用,形成了这第二种盈利模式:佣金与分成。

这种模式也有对应的几种常见具体落地方案:

1、电商平台(一般是B2C会采用这类模式)

电商平台产品是佣金与分成模式的典型代表。拿著名的天猫来说,如果一个商家想在天猫上开店,则需要向天猫缴纳下面这些费用:

保证金

技术服务年费

技术服务费率

其中“技术服务费率”是天猫的主要盈利模式之一。每一件商品成交后,天猫都会从成交额中收取一定比率的“服务费”,不同类别的商品费率不同。例如按照2013年的标准,如果在天猫上成功卖出一本图书,天猫会按照2%的比例抽取服务费;而如果成功卖出一套卫浴用品,则需要缴纳5%的服务费。(具体可以参考 天猫规则-天猫Tmall.com-上天猫,就购了)

天猫每天的成交量巨大,所以靠着收取服务费,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盈利。

上图:如果我买了这台iPhone,则店家需要付给天猫100块6毛1分钱作为佣金(2%)

2、团购与优惠券

对于一个商家来说,如何给产品定价是一门学问。如果定价较高,则售出单位数量的产品盈利就会较大;另一方面,如果定价较低,则销量可能会提高。

所以,价格与销量这两个变量共同影响着盈利,或许它们可以组成一个函数,理论上应该能够找到一个点,使得价格×销量的值最大化,以至于盈利最大化。

但是以上只是数学意义上的结论。事实上,真正能让利润最大化的方法是,将同一件商品以较高价格卖给那些不太在乎钱的人,同时以较低价格卖给那些在乎钱的人。这种策略在营销学中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来描述,叫做“价格歧视”。

而团购和优惠券这两种产品形态,是产生价格歧视的有效手段。而这两种形态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就是佣金与提成。

美团网是国内比较著名的团购网站,现在很多朋友在进行消费之前,都习惯于先去美团上找一找,看看有没有相应的团购。所以对于商家来说,美团相当于是为商家筛选出了那部分对价格比较敏感的顾客,而美团这样做的条件很简单,就是根据每一个订单的金额向商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商家的商品类别、所在的地域的不同,费用也会不同。

上图:曾经Groupon和美团这类的团购网站每天只推一件商品,但是效果太好了,商家们排着队找上门来要“歧视”消费者,所以美团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商城的感觉了。

另外,有没有觉得团购这种形式看起来有点儿像是在为商家导流?但不同的是,《互联网盈利模式研习笔记1:流量变现》的提到几种产品模型在用户侧的场景大部分是:用户寻找一些信息,顺便看到了广告。而团购和优惠券对于用户来说,经常是主动自发去寻找的;并且后者的盈利其实是来源于交易本身,并非来源于流量。所以我更愿意将其归类为佣金与提成模式。

3、开放平台

几年前,当SNS流行的时候,校内网(现在的人人网)和开心网可谓风光无限。当时业界有很多讨论,有一些朋友认为校内将干掉开心成为SNS的老大,另外一些朋友则认为开心更靠谱一些。后来,事实证明,还是校内网后劲更足一些,并且千橡将它和另外几个产品打包,在纽交所讲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故事(NYSE:RENN),并成功上市。虽然之后股票一蹶不振,但总算实现了上市的愿望。

我认为,这样的结果有2个主要原因。第一,校内的用户位于开心的上游,用户只可能从学生变成白领,但很少从白领变成学生。所以,一旦在上游的学生阶段创建了关系,就会形成黏性。相当于校内在一定程度上截流了开心的用户群。第二,校内在合适的时机推出了开放平台,引入第三方开发者为校内网开发各种应用(主要是游戏),使得校内上可玩的游戏和小应用远远多于开心,成功提升了用户黏性。

而开放平台的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从在它之上运行的app的收入中提成。

上图:当年在各大SNS上火爆一时的开心农场游戏。

4、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当下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这个概念下面衍生出了众多的产品。最简单的,财经媒体就可以看做是比较初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它们的主要盈利模式当然是导流,将流量导给相关的金融理财产品;而类似挖财、51信用卡管家之类则更进一步,因为它们可以拿到用户的信息,比如每个月消费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还了多少钱的信用卡等等,这些信息经过分析和处理,可以用来更加精准的向用户推荐金融产品,事实上从推荐的产品销售额中提成也正是它们的盈利模式之一;再进一步,类似人人贷、有利网等满天飞的P2P网贷产品,又或者融360之类,也都或多或少的以提成来盈利。

互联网金融听起来很复杂,很多东西看不懂,但实际上有一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其实早已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了,这就是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就是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产品。

如果你上网比较早,可能听说过珠穆朗玛(http://8848.net,现在这个域名跳转到天猫了…)这个网站,当年,它享有“中国电子商务第一站”的称号。但是后来,阿里系的淘宝成为了中国电子商务的代名词,而珠穆朗玛则销声匿迹,淡出了大家的视野。珠穆朗玛的失败跟当时的大环境有关,而我认为,淘宝后来之所以能够成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支付宝。

遥想当年,网购还是一件新兴事物,大部分人对于在互联网上敲一段密码,就能把钱转到卖东西那个人的账户中这件事还是心怀恐惧的。淘宝的身份验证也就是上传个身份证而已(还记得“易趣”这个网站吗?当年它的验证方式居然有一种是你提供一个地址,然后它给你寄一封信,里面有验证码。输入了验证码身份验证就成功了… 天啊,骗人的成本好低,去邮局搞个信箱即可),稍微懂点儿PS的人或许就能轻易蒙混过关。而支付宝的出现成功解决了当时人们的恐惧。因为支付宝的原理是,将货款先付给阿里巴巴,等收到货,满意后再通知阿里,这时钱才真正到达卖家的账户中。而阿里是家正规的大公司,信用还是信得过的。所以我认为,支付宝与淘宝当年面对卖家的免费政策一起,成就了淘宝的今天。

ok,思绪回到当下。支付宝的盈利模式之一,是针对商家的“担保交易收款”,其实原理上还是当年的那一套。如果我是一个不知名的商家,在网上做生意要求客户直接把货款汇入我的工行账号的话,肯定没有几个人敢这么做。但是如果这事儿有支付宝“担保”,对于客户来说,安全感就强多了,所以更容易达成交易,而支付宝则会按照“单笔阶梯费率”或者一定的套餐向商家收费。(具体商家服务 - 支付宝 知托付!)

上图:支付宝的“商家服务”页面

同理,对于拉卡拉、微信支付,还有著名的银联等等,类似的分成方式也可以(或者已经)作为其盈利模式之一。

总结:佣金与分成模式的典型闭环

佣金与分成模式的逻辑是:帮助客户达成交易,并从交易金额中扣除一定的费用。这种逻辑在传统行业由来已久,但由于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的融通,一旦信息融通,交易则更容易达成。所以这种模式在互联网行业内尤其重要。上面已经说了很多案例,但是作为结尾,我还是希望以另外一个产品来总结其逻辑。这个产品是嘀嘀打车。

(如果没有打车大战发生,其实这些打车类应用最简单的盈利模式就是与司机及的士公司分成。)

首先,现状是对于用户来说,特别是繁忙时段或者比较偏僻的路段,想打到车很难。

其次,对于司机来说,以前很多时候只能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转悠,希望“碰到”打车的人。这种“碰”的过程是一种资源浪费。

打车软件成功的提升了的士的空载率,让的士司机在更少的“转悠”的前提下找到更多的乘客,从而赚到更多的钱,所以从中拿出一部分分给打车软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恩,但是以上只是理论,仅仅用来说明逻辑关系而已。事实上,各种大佬们为什么要拼命的送钱推广打车软件呢?很简单,并不是为了那点儿提成(事实上没有提成),而是为了让用户绑定银行卡,从而争夺近场支付这个重要的场景。支付的整个生态链是一盘很大的棋,这事儿,比收司机一点费用重要得多。

最后,还是罗列一下国内常见的使用佣金与提成模式盈利的产品:

天猫、京东的非自营部分、当当网美团、福斯点评团等团购网站腾讯开放平台等各种开放平台融360等各种融资和金融平台支付宝、财付通等各种第三方支付工具挖财、随手记、51信用卡等记账工具应用宝、百度应用市场等移动应用分发工具(在上一篇文章《互联网盈利模式研习笔记1:流量变现》,我曾经将其归纳为流量变现模式,各种应用市场中也确实有“卖广告位”的盈利方式,但是另外一种重要的盈利方式,则是按照CPI,Cost Per Install来收费,而Install这个动作,其实更像是达成交易。所以,盈利模式之间有时候并没有明显的边界,同一个产品,也可能在用几种不同的模式在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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